巡视巡察
泾源县委狠抓四项措施力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
自2017年县级巡察工作开展以来,县委共开展巡察工作6轮,巡察单位29个,前5轮巡察23个单位共发现各类问题309条、边巡边改问题305个,截至目前,基本完成整改问题714条,整改完成率100%。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7件,立案6件,处理党员干部8人,问责5人。督促被巡察单位收缴各类不合规资金50.9万元。针对问题整改县委狠抓四项措施,力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:
一是严格反馈提要求。针对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,县委巡察组形成专题巡察报告,提出整改意见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出席被巡察单位反馈会,逐条进行反馈,原汁原味传达县委要求,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讲清责任、讲清纪律、讲清时限。
二是清单管理促销号。对巡察反馈问题,按照“移交被巡察单位整改、移交相关派驻机构督促整改、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整改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”四种方式分类处置并实行清单制度和销号管理,对移交被巡察单位整改的问题,由被巡察单位党委(党组)书记签字背书,认领问题和整改责任,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“两报告三清单”制度,建立问题清单、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,健全整改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。按照巡视条例,意见反馈后2周内向县委巡察办上报整改方案,2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和一把手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,同时上报整改台账,巡察办对整改落实严格审核把关,逐项核实直至销号。
三是部门联动压责任。在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同时,制定《共性问题清单》,分类向纪检、组织、宣传等部门同时移交,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督查督办。对共性突出问题及时归纳总结,提请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,以达到举一反三作用。2018年,针对县委第三、第四轮巡察出的共性突出问题,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开展“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整治活动,规范财务管理专项整治活动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”,由县委常委牵头抓总,亲自安排部署专项整治,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,利用10天时间,在全县各部门、各单位、各乡镇扎实开展了专项整治整改活动。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组成督查组,对全县各部门、各单位、各乡镇况进行了督查检查,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实效。
四是强化督查建长效。充分发挥巡察办督导检查职能作用,在每轮巡察结束的间歇期,联合县纪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督查室、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组成专项督查组,及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“回头看”,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全县公开通报。2018年以来,共开展专项督查3次,开展“回头看”1次,下发督查通报2期,有力地督促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的落实,确保了所有反馈问题清仓见底。各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,结合反馈问题深挖细查、举一反三,将整改落实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,查漏补缺、建章立制,真正达到了以巡察促工作的目的。
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,进一步强化了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坚挺了党纪党规,严肃了政治生活,净化了政治生态,有效推动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。